調查時段:17:45—18:30分
10個路口兩輪摩托車(主要為燃油助力車)、電動自行車未按相關交通法規出行:1000余輛(次)
高度疑似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幾乎均無腳踏板裝置):250輛(次)
超標的無牌兩輪“燃油助力車”(體積同普通兩輪踏板摩托車無異,并具有明顯的排氣裝置,才納入統計范圍):566輛(次)
駕駛人未戴安全頭盔:261人(次)
超載(整車載人超過2人):8起
為迎接“全國文明城市”復評,江門市委、市政府日前啟動了為期3個月的“百日整治整改”行動,針對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道路交通秩序等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整頓。本報將圍繞江門目前的交通、城市、衛生等問題,推出“復評重難點”系列報道。日前,本報記者兵分十路,在江門市區大型路口調查江門兩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對于交通法規的遵守情況,同一時段(時長45分鐘)發現超過1000輛(次)“問題車”。
調查:無牌兩輪摩托車566輛(次)
道路交通秩序給力與否,直接影響一座城市的整體形象及市民的幸福指數。江門交通管理問題中,以橫行馬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以及無牌照的燃油助力車最為突出。日前,本報記者兵分十路,集中在17:45—18:30分時段,前往新之城十字路口、躍進路環島、東華大廈十字路口、五邑大學北門、江會路發展小學路段等市區10個交通要道現場蹲點,凡是疑似有違章行為的,立即用相機拍照取證。
蹲點統計結果顯示(模糊的照片已排除出統計范圍):在45分鐘時段內,10個路口共有1000余輛(次)兩輪摩托車(主要為燃油助力車)、電動自行車未按相關交通法規出行,其中,超標的無牌兩輪“燃油助力車”566輛(次)。
記者在現場還發現,目前馬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時速多超過20公里/小時,屬超標,肆無忌憚地在蓬江區府門口紅綠燈、江會路段紅綠燈等市區內多個紅綠燈口闖紅燈;燃油助力車方面,由于其設計最高時速已超過50公里/小時,屬于機動車范疇,但未掛牌直接上路,駕駛員、乘客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現象比比皆是,過紅綠燈口闖紅燈現象十分明顯。
部門回應:超標電動自行車將限期淘汰
據江門公安交警部門介紹,今年1—5月,交警部門在蓬江、江海、新會三個區共查處超標電動自行車5874輛;期間,發生385宗交通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286人受傷。針對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問題,江門市公安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局近日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向社會公布《關于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過渡期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和《江門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表示將對在用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管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標志。由于目前我省電動自行車的登記管理系統尚未完善,待系統完善后,江門市將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實行登記管理之后,未按規定進行登記且未獲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合法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
對于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通告》和《細則》明確規定,將實施過渡期臨時登記使用、限期淘汰管理措施。江門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從2013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于近期對2013年6月30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施臨時通行登記,按照全省統一式樣核發臨時通行標識。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臨時等級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違者按無牌無證機動車處理。過渡期內,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參照摩托車通行有關規定管理,駕駛人應當取得摩托車類駕駛證,并購買機動車保險。
《通告》和《細則》還劃分了行駛范圍,要求過渡期內,超標電動自行車需遵守屬地通行原則,持臨時通行標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在指定區域內行駛,外市超標電動自行車不準進入江門市。江門市蓬江、江海兩區禁行區域為迎賓路—西環路—江門河形成的區域內(不含迎賓路、西環路)。
兩份文件還明確指出,國家已廢止汽油機助力車國家標準,達不到摩托車標準的燃油機驅動類二輪或三輪車輛,屬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江門禁止這類機動車生產、銷售和上路行駛,執法部門一旦發現將一律查扣,并依法對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銷售商聲音:庫存如何消化很迷茫
對于在售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通告》和《細則》規定,從2013年7月1日起,禁止在江門市生產和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已進入流通領域尚未售出的存量超標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和經營者應在期限內自行處理,逾期仍生產銷售的,由質檢、工商等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依法予以處罰。據了解,江門五邑地區共有登記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244家,取得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有5家,江門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細則的出臺,將給江門電動自行車行業帶來生產調整。
“沒法活了。”當記者問及7月后超標電動自行車在江門禁止產銷時,某電動自行車經銷商負責人陳先生如是說。記者走訪電動車銷售較為集中的長堤一帶,多數商家與陳先生一樣悲觀,并對7月后如何消化庫存感到迷茫。
“目前正在和廠家協商后續產品的處理問題,不過我不會降價出售這些電動車或助力車。”商家張先生說,按照前幾天工商局下發的禁銷文件標準,該區域商鋪絕大部分電動車都超標。記者亦發現,多數商鋪銷售的電動車沒有腳踏騎行功能,設計時速也超過60公里,而在售中的燃油助力車,最高時速可達120公里,已屬于摩托車范疇。“一輛車以均價2500元計算,我這家店存貨70多輛,將損失幾十萬元。”商家陳先生說。
■相關 行人闖紅燈整治方案近期出臺
近日,深圳等地陸續出臺措施整治行人闖紅燈現象,引發社會對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現象的關注,這恰好也是江門“百日整治整改”行動的重點之一。記者近日走訪發現,江門城區主要道路也不乏此類現象。
記者發現,由于目前市區許多馬路中間都設置了鐵柵欄,行人亂過馬路的情況并不算太多,但是在個別路段還是存在這種現象。如上周四上午8時30分,在環市一路市人才培訓中心前的路面上,記者1分鐘內就見到3人橫穿馬路。雖然環市一路路中間都建有花圃,但就這一小段用鐵柵欄攔了起來,穿行的市民就在欄桿和花圃中的縫隙穿過,可是在前面100米左右就有紅綠燈路口。
在建設二路與天河東路交界的路口,因為建設二路與迎賓路交叉路口修建地下隧道,許多車輛在此繞行,有關部門專門搭建了天橋供路人行走,并設置了較長的柵欄阻止行人在路面穿行。但記者于上周五9時在此守候,發現10分鐘內就有20個人橫穿馬路,其中甚至還有推著嬰兒車的夫妻。
對此,記者致電市交警部門,有關人士表示,針對行人亂過馬路、不按交通燈通行等情況以前也曾進行過整治,因為在處罰方面操作難度大,當時基本上都以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教育方式為主,有關業務部門正在草擬方案,計劃于近期推出專門的整治辦法。
“對于行人亂過馬路、闖紅燈等行為,本人認為不能單單靠罰,而必須予以足夠的引導。”市民宋先生表示,首先,要樹立紅綠燈的絕對權威,紅綠燈能成為行人安全的有力保障,行人才會愿意遵照其指示行走。其次,行人亂過馬路也與過街設施不足有莫大關系,相關部門應加快過街立體設施建設。再次,行人亂過馬路、闖紅燈的行為實則也反映了江門市市民公民意識不強。因此,應逐步增強市民的公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