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南寧召開了為期一天的“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座談會”,出席并主持本次會議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王金彪在會上表示:在保護公民交通權力特別是電動自行車的通行權上,南寧做得最好。

重大活動安保不適用采取交通管制
“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座談會”是經公安部批準召開的。其主要任務是,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學習傳達郭聲琨部長,黃明副部長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總結推廣部分城市開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特別是非機動車通行秩序整治的經驗做法,研究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違法問題,改善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對策措施。
“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座談會”,針對有的城市“禁摩限電”在社會上和交通管理部門引起的各種反應,會上重申,除惡劣天氣、自然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現場外,不適用交通管制。特別是重大活動安保可以禁行、限行等措施,如果用交通管制就是違法。
參加“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座談會”的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蘇、山東、廣西6省市區交警總隊的領導,及長春、杭州、合肥、福州、濟南、深圳、南寧、成都、西安、貴陽這10個城市交警支隊主要領導。

南寧經驗增強了管好電動車的信心
王金彪副局長代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當天的會上說,上午我們看了南寧交警支隊的2個交通節點,我和大家感受一樣,路口的組織、渠化、執法、宣傳教育都做得很好,體現了交警職責的擔當、科學的管理、精細化的組織,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南寧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的規則、狀態、秩序非常好,讓我很受鼓舞。當前電動自行車管理面臨的困難很多、問題很多、阻力很多,法律不健全、交通設施不足,我們一定要樹立信心,發揚攻堅克難的精神,下決心把這個事情做好,相信這個事情我們能做好。南寧的經驗很好,要在全國推廣,各省市要學習借鑒。交警的重要職責就是對違法行為進行有效干預、引導、規范、處罰、教育,用法治的思維、法治的方法來治理交通突出問題。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這個方法很好。實踐證明,管和不管不一樣,管好了就能出規矩。

不“禁”不“限”南寧也能管好電動車
談到車輛通行管理時,王金彪說,在這方面,目前我國只有臺灣和南寧兩個地方的做法值得國內各省、市學習借鑒。
臺灣的摩托車數量占到機動車總量的67%,但全島沒有一個地方對摩托車采取禁限行措施,而是不斷加強和規范摩托車的通行管理,比如在城市快速路設置摩托車專用車道,在路口車道停止線前設立摩托車前導區和左轉指示標線,道路通行秩序良好,極少看到不掛號牌的摩托車和不戴頭盔的駕駛人。
目前南寧市區電動自行車多達165萬輛,平均每2名市民就擁有一輛,出行比例達到33.98%。主干路斷面流量每小時1.2萬輛,出行密度位居全國前列。通過當天上午的實地觀摩和經驗介紹,相信大家都深有感觸,南寧交警支隊積極探索創新,敢于“吃螃蟹”,按照“先納入、后規范”和“罰教結合、教育為主”相結合的工作思路,摸索出了一條不通過“禁”和“限”也能管得住、管得好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支持和肯定。希望各地認真學習借鑒推廣南寧的管理經驗做法,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和加強本地摩托車和電動車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