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何某在云霄城關某摩托車車行購買了一輛三輪載貨摩托車,價格8000元,付完車款后車行為何某的新車噴上了字,并安裝了一些防護設施。當何某興高采烈地開著新買的摩托車回家時,卻發現摩托車出現冒煙的情況,何某馬上開回車行,請車行檢查到底什么原因。
經查,摩托車冒煙是線路短路引起的,車行維修人員立即幫何某重新連接,摩托車也能正常行駛。新買的摩托車剛行駛就出現問題,車子到底質量如何呢,何某越想越覺得放心不下,于是找到車行要求退車,并補貼車行400元作為損耗,車行方面不同意。12月6日何某投訴到工商局12315。經過工商人員的調查調解,最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摩托車退還車行,由消費者何某補償車行600元作為安裝摩托車的工本費和新車的損耗,車行退還消費者何某的購車款8000元,糾紛調解成功,雙方也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