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內將嚴查摩托車闖禁行
2014年6月25日上午,合肥市發布《關于對摩托車實施區域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軍車和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警用車等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2014年7月1日-9月30日為限行措施試行期。在這3個月的試行期內,合肥交警部門對進入一環的摩托車駕駛員信息進行登記,并進行教育。
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合肥正式實行一環路以內(不含一環路)區域24小時禁止摩托車(燃油助力車)通行。
合肥交警部門將對違規進入限行區的車主給予處罰,將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依法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
對于沒有駕駛證的車主,將處罰300元并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對于有其他機動車駕駛證但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車主,將處罰200元并一次性記12分。
一環外嚴查無牌無證車輛
10月1日起,除了嚴查一環內的摩托車闖禁區,在合肥市區一環外,合肥交警部門將同步開展摩托車(燃油助力車)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整治工作。交警部門表示,將對非法飆車等行為一并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