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的陳某閩,去年4月,在互聯網上注冊了“迅馳車行”、“天隆車行”和“碣石摩托吧”等網站,發布銷售摩托車的虛假信息,同時以不同身份,辦理多張銀行卡和手機號碼,之后冒充網站車行業務經理,以QQ誘使、短信攻勢、電話轟炸等方式不斷規勸有購買意向的人,誘騙購車者向其指定的銀行賬號內匯入購車款,得款后消失無蹤。
法官提醒,“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條款,可酌情從嚴懲處。